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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0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人才选拔及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药学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招生方式

《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招生方式相同。

三、材料提交

(一)材料寄送时间

1.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生

学院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2.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考生

学院接收免试申请电子邮件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14日。

学院接收免试申请纸质版材料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4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材料寄送地址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快递”和“EMS标准快递”,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5号楼7楼705

武汉大学药学院谈老师 电话:027-68759996

(三)材料内容

1.参加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生材料提交

考生需按顺序整理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 《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考生材料提交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寄送第1点所列(1)-(6)项申请材料以外,还需寄送以下材料:

(7)《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8)申请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发表SCI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原件,论文封面、目录(论文标题所在页)、论文全文复印件;雅思、托福、GRE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同时,免试考生需在2019年12月14日之前将(7)、(8)项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发至邮箱:tan@whu.edu.cn,邮件标题为:“2020年博士入学外语免试申请(考生姓名+手机号)”。收到回复邮件方为发送成功。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寄送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免试申请,方能参与学院的免试审核。

四、确定候选人

20204月—5月,学院参考2020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综合考核

学院于2020年4月—5月举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见在药学院官网公告栏通知。

六、录取

录取类别及录取方式与《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类别及方式相同。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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