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院在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及以上普通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17日-9月20日22:00,学生自评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9月21日,各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并复核;
3.9月22日-9月24日,各年级审核并在年级内公示综合排名结果;
4.9月25日,学院公示初审结果。
三、相关要求
1.本次素质综合测评严格按照《武汉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4年5月修订)》(见附件)进行。各位同学要准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各班级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圆满顺利进行。
2.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学年度的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3.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依托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进行。
联系人:栾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9850
联系邮箱:luanjingyi@whu.edu.cn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