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公开招聘组合生物合成与新药发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启事

信息来源: 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985”和“211 ”重点建设高校。组合生物合成与新药发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101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主要依托于武汉大学药学院建设。实验室汇集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化学、药理药化、生物信息学等跨学科力量,旨在系统性地阐明不同类别天然产物的生物合成途径,建立丰富的药物基因资源库及化合物分子库,进而利用组合生物合成与代谢工程技术对其生物合成途径进行合理设计、优化和改造,开展合成源化学药物的生物合成或生物源药物的化学合成,结合药化、药分、药理、药效等研究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生物代谢与人工合成的潜能,实现生物药物的创新和高产。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1、天然生物合成;2、组合生物合成;3、合成代谢工程。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要求,为了促进实验室更好运行、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科研水平与学术地位,加快发展步伐,经研究,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组合生物合成与新药发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恪守科学道德。

3.熟悉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对本实验室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了解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能敏锐把握本领域国际前沿发展态势和国家重要战略需求,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4.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5.任职期间在武汉大学全职工作。

二、聘任期限与待遇

1、聘任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任职2年半后进行届中考核,任期届满前6个月进行聘期考核。

2、薪资待遇按武汉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者需填写《武汉大学公开招聘自荐表》(见附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习工作简历;

2.科研和管理工作业绩。近五年来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等清单,管理工作业绩说明及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等复印件,工作奖励证书复印件;

4.对实验室建设、管理的设想和预期目标。

(二)上述材料请于202342017:30前,将纸质版邮寄或其它方式送至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东104办公室谭佳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dgz@whu.edu.cn

(三)武汉大学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候选人。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人:  谭  佳

联系电话:027-68788680(办)

电子邮箱: wdgz@whu.edu.cn


热忱欢迎专家学者们前来应聘!


附件:武汉大学公开招聘自荐表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武汉大学药学院           

 组合生物合成与新药发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4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