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成立了材料考核专家组,于2023年3月1日对按时提交材料的95人的考核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给出的相应的分数并根据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68名具有综合考核面试资格人选(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与药学院教科办联系,药学院教科办电话:027-68759990。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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