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现拟录取许小龙等30名考生并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博士):027-68754920,wdyz@whu.edu.cn
药学院教科办:027-68759990,tan@whu.edu.cn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