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教科办 时间:2021-04-25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院2021年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以人为本,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设备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亲属报考我校2021年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资格审核

(一)材料提交

报考材料清单: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地区考生,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电子扫描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在读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5.《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要求亲笔签名);

6、本科阶段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

7.个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如有);

8.专家推荐信(如有)。

(二)相关说明

请考生于2021年4月27日前将报考材料提交至武汉大学药学院。

1.文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港澳台硕士复试—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2.电子版材料请提交原件扫描件,并将1-5项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6-8制作成一个PDF文件。电子邮箱:tan@whu.edu.cn。

(三)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学院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有替考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

1.线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27日13:30-14:00

2.综合面试:4月27日14:00-15:30

如因工作需要,对复试时间安排作出调整,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线上远程面试

拟采用腾讯会议和QQ进行线上复试。请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并注册腾讯会议和QQ账号。线上复试具体要求:

1.一般应在安静、封闭的独立空间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桌上没有与其他物品,如书籍、眼镜等。确保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2.考生端要求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复试效果建议面试主机位使用电脑,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网络),主机位设备用于复试面试,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手机使用支架固定,注意调整好摄像角度。

考生须配合学院提前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联系工作人员。

3.复试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端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联络;

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

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一般采用对话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复试小组自行决定。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面试综合考查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2.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复试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成绩核算

1.复试计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专业综合测试占70%。

2.录取成绩核算: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

3.核算公式: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复试综合成绩×50%

复试综合成绩=听力口语测试×30% +专业综合面试×70%

五、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126;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9996。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1年4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