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学院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所所长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管理 时间:2019-06-05 浏览次数: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所所长,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

中药与天然药物研究所所长

二、推荐对象

学院在岗专职教师。

三、任职资格要求

   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尊师爱生,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近三年年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自荐和教职工谈话推荐。

2、酝酿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名单,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4、集体讨论研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考察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5、公示及报批。在学院网站上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学院审批后行文任职。

四、有关要求

民主推荐工作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9987

监督邮箱:ytt-72@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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