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管理 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武大研工字〔2018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学院现启动2020年学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4.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5.学有余力,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6.满足上述条件,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优先选聘。

二、工作安排

1. 52日前,报名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药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党委审核同意后连同个人简历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3749565@qq.com);

2. 5月上旬前,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线上笔试、面试,对拟录用者进行考察、公布录用排序名单,并按学校分配指标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3. 5月中旬前,学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岗位目标任务书并交学生工作部门备案,按学校要求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岗前统一培训并安排上岗。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信息的,在考察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依相关规定处理。

2.选聘全程接受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武汉大学药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0年4月29日

武汉大学药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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