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教科办 时间:2021-01-14 浏览次数: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特制定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接收转入学生要求:

1、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2、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原专业学习的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

(2)、申请转入我院大类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

二、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应同时向我院提交以下资料:

1、在校各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

2、反映学生其他方面素质的材料。

三、我院根据学院学生培养目标对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素质进行综合考评,择优遴选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首先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之后组织会议对学生进行面试,通过自我介绍、老师提问等方式对学生成绩、心理方面进行考核。各时间节点安排及未尽事宜以《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经批准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五、所有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同一年级,即大一学生转入大一药学类,大二学生转入大二药学类,药学类本科生在大二第二学期末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专业分流至药学专业或者生物制药专业。

六、本细则适用于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报经学校本科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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