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细则

信息来源: 时间:2022-06-27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武大本函2018145〕号和《药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级药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专业分流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尊重学生兴趣、考虑人才需求,有利组织教学、促进专业发展,依据学业表现、坚持公开透明的总体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合理调剂的方式进行专业分流。

二、对象及专业人数

我院按药学类招收的2020级本科生应分为药学专业和生物制药专业进行教学。按照学院专业布局及教学资源情况,该年级药学专业的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0人,生物制药专业的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30人。

三、分流方式

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表现情况实施分流:

1.当选择某个专业志愿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学生名额上限时,按照学生志愿确定该生学习的专业。

2.当选择某个专业志愿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学生名额上限时,按照学生学业表现确定进入该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

1)对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已发表与该专业有关的科技论文者,或者获批与该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者,或者获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者,尊重学生志愿优先确定该生学习的专业。对于多人合作进行或完成的,取前2名。

2)对其他学生按照已修的所有课程GPA学分×绩点)/∑学分)进行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直至该专业学生名额选满为止。排名靠后未能按志愿选择专业的学生,调整到另一专业学习。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由学院有关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等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2022610日-620日,学生意愿摸底,修订工作细则;

22022621日-630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学业表现情况拟定各专业学生名单

3202271-8日,公布各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一周,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备案。进行专业分流后,学生应当按确定的专业修读。

附件:药学院本科生分专业申请表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2610

 

分享到: